評選服務建議書委託人所需提供資料及注意事項
所需提供資料:
一 本案 貴公司及協力廠商相關人員(負責人、主任技師、工
地主任(管)、品管及職安等)證照及學經歷證明資料
二 相關人員勞健保證明文件
三 以往各案實績證明資料(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相關照片)
四 優良事蹟證明(優良廠商、金質獎或施工查核甲等證明件)
注意事項:
一 為維護撰寫品質,委託本社製作案件,希望儘早,至少給予八
個工作天。
二 一般服務建議書評選辦法,均要求簡報人員須為公司負責人或
長期聘用人員(主任技師或高階主管),有的案件還會核對簡報
人員勞保等佐證資料,因此本社並無代為簡報之服務。
三 本社負責撰寫技師,均具多年服務建議書撰寫經驗,瞭解評選委
員要求,既然委託本社,希望能尊重本社專業,儘量配合,以免
未能達到合格分數,無法進入比價。